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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工作,切实提高普惠金融发展资金使用效益,3月12日,财*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财*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明确,一是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策力度。自2018年11月16日起,*财*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承担。
二是要认真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策。严格审核申请补贴机构的资格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年均存贷比、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等符合要求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安排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不超时限,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是要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细化绩效考核指标,突出问题导向,避免流于形式;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着眼于多年度资金使用绩效和绩效变化分析;加强结果应用和公开,适时上报并公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各地资金执行情况和*策实施效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和*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发挥财*资金引导和放大效应,聚焦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自2019年起*财*将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策不再执行。 同时,自2019年起*财*不再安排*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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